《2022年省直機關黨建工作責任清單》解讀
發布日期:2022-03-28 點擊次數:
一、《責任清單》的制定背景
2016年2月,省委印發《中共湖北省委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 進一步加強省直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鄂發〔2016〕3號)文件,明確提出,要牢固樹立“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的理念,健全完善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實行黨建工作責任清單制度,建立完善黨組(黨委)書記負總責、班子成員分工負責、機關黨委推進落實、行政負責人“一崗雙責”的黨建工作責任體系。從2016年開始,省委直屬機關工委堅持每年年初制定省直機關黨建工作《責任清單》,明確黨組(黨委)、機關黨委、黨支部三級主體責任,會同省委黨建辦印發省直各單位。年底,結合省委年度重要工作檢查考核,依據《責任清單》實施黨建目標責任考核,推動形成聚精會神抓黨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整體合力。至此,工委對省直單位落實機關黨建工作“三級主體責任”實行清單化管理,固化下來,形成制度。
今年是工委實施清單化管理的第7年。為貫徹落實《省委2022年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和《2022年省直機關黨建工作要點》,深化黨建工作責任目標管理,不斷提高省直機關黨的建設質量,經省委直屬機關工委書記辦公會研究,2022年3月18日,工委印發了《關于印發<2022年省直機關黨建工作責任清單>的通知》(鄂直工發[2022] 2號)文件。
二、《責任清單》的主要特點
《2022年省直機關黨建工作責任清單》(以下簡稱《責任清單》)堅持守正創新、簡便易行、務實管用的原則制定,主要體現以下特點:一是貫徹落實上級精神。3月2日,省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省委2022年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12個方面的責任內容中有8個方面涉及工委,主要包括黨的建設“5+2”體系各方面內容。接到通知后,工委組織部迅速就有關具體事宜與省委黨建辦作了進一步溝通對接,然后根據上級精神會同工委相關部門共同起草《責任清單》。二是體現《工作要點》要求?!?022年省直機關黨建工作要點》(以下簡稱《工作要點》),是2022年省直機關黨建工作的“任務書”和“施工圖”。工委組織部逐條逐項對照《工作要點》,將相關內容細化分解到《責任清單》?!敦熑吻鍐巍坊旧虾w了《工作要點》的所有內容,實現《責任清單》與《工作要點》在內容上高度一致。三是文稿制定科學規范。結合省直機關黨建工作實際和工委相關部門職責職能,落實主體責任、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等內容由工委組織部負責起草、黨風廉政建設內容由紀檢監察工委負責起草、精神文明建設內容由工委宣傳部負責起草。在廣泛征求工委機關各部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形成《責任清單(送審稿)》提交工委書記辦公會討論審定。
三、《責任清單》的主要內容
《責任清單》內容涵蓋了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以及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反腐敗斗爭、制度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相關方面,其中,“精神文明建設”這部分是結合工委自身職能獨立擬定,其他部分是嚴格對照《省委2022年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要求規定的黨的建設“5+2”體系起草。每一部分均明確了黨組(黨委)、機關黨委、黨支部三級責任主體的具體工作任務。
《責任清單》分為六個部分共104項具體工作任務,這些具體工作任務分別細化為黨組(黨委)40項、機關黨委44項、黨支部20項。第一部分為落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黨的制度建設的相關內容列入本部分的相關條款中),就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徹落實《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和《省委直屬機關工委指導督促省直單位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的意見(試行)》,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形成全面從嚴治黨整體合力等工作任務作了具體明確。第二部分為政治建設,就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強化政治機關意識教育,牢記“國之大者”“省之要事”,自覺踐行“三個體現”,做好“三個表率”、建設模范機關,讓堅持“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成為黨員干部鮮明政治品格和機關政治生態鮮明重要底色等工作任務作了具體明確。第三部分為思想建設,就堅定理想信念,加強理論學習,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等工作任務作了具體明確。第四部分為組織建設,就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及省委組織部、省委直屬機關工委《具體措施》,抓好省直機關黨的組織體系建設,建強基層黨組織等工作任務作了具體明確。第五部分為黨風廉政建設(含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反腐敗斗爭),就堅持嚴的主基調不動搖,發揚釘釘子精神加強作風建設,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推進清廉機關建設等工作任務作了具體明確。第六部分為精神文明建設,就2022年省直機關精神文明建設重點任務作了具體明確。
四、《責任清單》的落實措施
一是明責。年初《責任清單》連同《工作要點》一并印發省直各單位,同時,根據階段性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以問題為導向,每季度制定下發黨建工作《問題清單》,督促省直各單位履職盡責。二是督責。工委組織部、宣傳部、黨建督查巡察室等相關部門,加強對落實機關黨建工作“三級主體責任”過程管理,采取專項督查、隨機抽查、明查暗訪等形式,對各單位推進落實《責任清單》情況進行督查指導。三是考責。工委根據《責任清單》制定年度黨建考評項目清單、考評細則,對省直各單位貫徹落實《責任清單》情況作為黨建年度考核的主要內容。將貫徹落實《責任清單》情況作為省直機關各級黨組織開展“三級聯述聯評聯考”的重點述職內容,將考評結果作為評選“黨建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基層黨組織、“紅旗黨支部”的重要依據。
省委直屬機關工委組織部
2022年3月28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